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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BG大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

建办市〔2021〕30号
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BG大游厅,,,, ,,,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BG大游(管)委,,,, ,,,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,,,, ,,,,新疆生产BG大游兵团住房和城乡BG大游局,,,, ,,,,国务院有关部门BG大游司(局),,,, ,,,,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BG大游局,,,, ,,,,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7号)要求,,,, ,,,,深化建筑业“放管服”改革,,,, ,,,,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,,,, ,,,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按照国发〔2021〕7号文件要求,,,, ,,,,自2021年7月1日起,,,, ,,,,各级住房和城乡BG大游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、延续、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,,,, ,,,,重新核定事项含《住房城乡BG大游部关于BG大游工程企业发生重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79号)规定的核定事项 。。。。。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,,,, ,,,,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。。。。。

二、为做好政策衔接,,,, ,,,,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,,,, ,,,,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,,,, ,,,,有效期届满的,,,, ,,,,统一延期至新的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。。。。。新的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,,,, ,,,,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。。。。。

三、自2021年7月1日起,,,, ,,,,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,,,, ,,,,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BG大游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。。。。。企业提交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办公地址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、企业净资产、技术负责人、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,,,, ,,,,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,,,, ,,,,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。。。。。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,,,, ,,,,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。。。。。

四、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,,,, ,,,,各级住房和城乡BG大游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,,,, ,,,,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、告知承诺内容、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 。。。。。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,,,, ,,,,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,,, ,,,,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,,,, ,,,,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,,,, ,,,,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。。。。。

五、对于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,,,, ,,,,各级住房和城乡BG大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,,,, ,,,,推动线上办理,,,, ,,,,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。。。。。要精简企业申报材料,,,, ,,,,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、企业资质证书、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,,,, ,,,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。。。。。

六、《住房和城乡BG大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》(建办市函〔2020〕654号)和《住房和城乡BG大游部办公厅关于扩大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》(建办市函〔2021〕93号)明确的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。。。。。

附件:国发〔2021〕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

住房和城乡BG大游部办公厅

2021年6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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